记者来到一家位于西安交大附近的玉器店,当进门时被门卫生硬地拦住,并称“散客不得入内”。但不久一导游带着一个旅游团来到时,门卫却给每一位游客发了一张“优惠券”,旅游团成员可畅行无阻地在商店内购物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上面的规定,当问及是哪个部门规定的时,他却说不知道。
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。一位张先生对记者说,消费者有接受服务和购买商品的权利,商家不让消费者入内购物,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。
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4.25徐文智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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